10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建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禄泉、张俊堂、郭爱聪,秘书长李昱平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决定10月24日召开第二十次常委会会议。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阳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研究了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审查报告、关于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审查报告、关于对《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阳泉市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暨市级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模范型”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创建工作、接受辞职及人事免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