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0日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崔晓亮因工作变动辞去阳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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