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15日下午3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盛大开幕,来自祖国大江南北、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一千两百多名代表带着六亿中国人民的嘱托,齐聚北京、共商国是。
“这种机会,中国人民哪里得到过”“这是中国的大喜日”“六亿人民心上开了花”这是当时各大报纸的一致评论,同时也反映了亿万人民发自内心的喜悦……
会上,毛泽东同志主持会议并致开幕词,他以坚定的声音,宣告了中国人民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支援,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了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他号召全国人民,应当努力工作,准备在几个五年计划之内,将我们现在这样一个经济上文化上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具有高度现代文化程度的伟大的国家。在全体代表们一次又一次地热烈鼓掌中,毛泽东用格言式的警句结束了他简短的开幕词:“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正义的事业是任何敌人也攻不破的。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这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还通过了国务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等各项组织法和周恩来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毛泽东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国家副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任命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9月28日下午3时50分,毛泽东在闭幕会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已经顺利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历时14天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结束。
从历史上第一次全国范围的普选,到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再到制定的宪法指明通往社会主义的道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我国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政权制度全面确立,国家权力开始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这是加强我国人民政权建设的重大步骤,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次伟大变革,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成立和宪法的公布施行,开创了我国人民民主的全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