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制度,是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户人大工作职责的重要保障。记者日前从市人大获悉:2008年,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个人履职登记制度,建立个人履职档案,每半年做一次全面统计,以此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和评价组成人员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作为评选优秀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重要依据。
履职档案在内容上主要包括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情况,参加集体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情况,走访代表、联系群众情况,撰写工作研究、工作建议、视察调研报告等文稿情况,民情民意反映情况,入代会期间所提意见、建议以及出席常委会所填审议意见卡等情况。
在谈到建立履职档案的情况口寸,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水生指出,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档案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须自觉地把落实工作做好。孙水生要求,每位同志都要时刻牢记并经常提醒自己:组织对我们高度信任,寄予厚望,我们决不能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厚望;人民对我们高度信赖,赋予重托,我们决不能辜负这种信赖和重托。每位同志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依法履职,恪尽职守,为推进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不懈努力,为树立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形象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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