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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清明带队开展“一法一条例两决定”执法检查

 

  3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清明带领执法检查组,就郊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阳泉市人大常委会严禁清明节等传统祭祀日期间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野外用火的决定》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郊区刘备山卡口、区直属中队就宣传教育、责任落实、火源管控、物资储备、队伍建设等情况实地查看。听取郊区人大、郊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郑清明指出,郊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两决定”工作,区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工作有效,乡村两级责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森林防火形势仍然严峻,防火责任落实仍有差距,防火工作保障仍需强化。

  郑清明要求,一要强化法律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一法一条例两决定”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做到森林防火人人皆知,人人有责,把有限的森林资源保护好。二要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责任、部门责任、分级责任和管理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通过签订责任状,划定责任区,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确保防火责任全覆盖。三要强化监管执法,严禁野外用火。要严格执行两个决定和《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封山禁火的通告》等规定,严格落实封山禁火“十不准”要求,严厉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段,管住重点人群,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的潜在危险,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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