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寄宿制小学建设
代 表:王永平 办理部门:市教育局 办理情况: 1、加大了对农村寄宿制小学的扶持力度,在中央补助学习公用经费的分配上,三个农业县区注重向农村寄宿制学校倾斜,视学校规模补助2500至20000元。 2、支持20所农村寄宿制小学配套暖气,省补资金45万元,市补资金10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3、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实际困难,推进解决生活教育、安全和医务等人员编制问题,提高公用经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