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表:杨红梅
办理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情况:
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举行了《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四周年和“社会保险宣传周”活动,提高用工单位的守法意识。
2、完善了劳动不稳定因素排查、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劳动年审制度,及时排解劳动纠纷,有效防控拖欠工资行为,全面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行为。
3、开展劳动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书面审查工作,出动检查人员316人次,检查用人单位143户,制作调查笔录143份,下达整改指令书26份,督促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险扩面人数达2196人,督促用人单位为6082名职工办理了用工备案手续,并使1800余名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得到了落实。
4、积极解决市属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问题,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全市132户市属困难企业,已有98户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占应参保企业户数的74%,其余的正按规定程序办理参保手续。
5、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已有22.86万人办理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签定劳动用工合同3万份,劳动合同签订率95%,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6、促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全市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参保率达到99.75%,农民工参保率达到99.63%。
7、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农民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列为重点,举报一起,解决一起,推进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工作,已有26家建设单位开设了帐户,注入资金347万元,为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提供了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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