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采矿活动引起的后续影响
代 表:马淑英 办理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情况: 1、开展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动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与治理,促进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的义务。 2、制定开采黏土矿土地复垦管理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旨在对过去开采黏土矿造成的环境问题予以治理,对正在开采和今后开采造成的破坏,要恢复环境,复垦土地。 3、有关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的管理办法,省国土资源厅已制定出讨论稿,提交有关部门审查。现正在利用一部分征收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环境的综合治理和植被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