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西省第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省法制委员会委员,阳泉市第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同时也是一名来自基层的法律工作者。在进站联系群众工作中,我始终以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群众满意为宗旨,扎根基层,服务党政机关、服务企业、服务社区、服务群众,做了一些扎扎实实的工作,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和群众的支持。
依托代表联络站 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面对2020年春节期间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主动请缨,全情投入,全程参与,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法治宣传、输出法律服务,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尝试和挑战。
疫情期间,居家的群众存在法律需求时,无法像平常一样与律师进行面对面的咨询,给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同时,突如其来的疫情也带来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问题,需要专业的法律解答与服务。根据代表联络站反映的这一情况,我开始利用单位的微信公众号平台和抖音号开展疫情法治宣传,帮助居家群众解决法律需求。并与联络站积极沟通联系,以发出《倡议书》、拍摄抖音普法情景剧、在公众号和网站上开设“防控疫情涉法问题系列解答”专栏、在“阳泉新闻频道”播放防控疫情法律问答等形式,针对街道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宣传防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从线上和线下多种渠道为联络站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进站履职 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
我是一名人大代表,有人戏称我是全省议案专业户,我在担任山西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期间,共提出议案24件、建议15件,在山西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期间,共提出议案8件,建议5件。我想说的是,做为人大代表,我已经习惯用人大代表的思维去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挖掘社会关注的热点。
在进站履职的过程中,为了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我深入下站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察民情访民意,认真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了大量关于群众经济社会生活中热点与难点问题的第一手资料。长期参与处理和调解社会矛盾,使我产生了从制度层面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创新,并以制度为基础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增进社会和谐的想法。有了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深入调研与参与处理调解社会矛盾的实践经验,我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了制定《山西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被立为大会议案。
也是在代表联络站的一次座谈会上,让我萌生了对兴隆街社区辖区内的阳泉市委市政府旧址进行立法保护的愿望。阳泉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座人民城市,丰富的红色资源和厚重的红色历史是阳泉发展建设的重要力量源泉。有了明确的方向指引,同时做为阳泉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的我组建成立了立法团队,主动担责,挑起了为“中共创建第一城”提供法律保障的重任。
应市人大的要求,我协助姜四清书记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法》的议案带到了全国人大,这个议案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获得通过。如今,看着中共创建第一城旧址被越来越多的单位和群众组织参观、学习、不断认识,不断认可,我内心特别激动。而我们的《阳泉市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立法工作也从刚开始的不断摸索到达成立法共识,提出立法建议,直到今年5月正式确定为阳泉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项目。这一次次调研、一次次会议召开的背后,是我们人大代表永不言弃的信念在支撑,目前,条例的起草工作已经送审司法局进入到合法性审查阶段,前段时间,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安丽到所视察,对通过红色立法促进党建工作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我提出的关于阳泉红色文化品牌保护的全省建议也被列为重点建议并得到了积极反馈。
通过进站履职 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在全国上下都在开展的党史教育学习活动中,我做为人大代表,严格按照省市两级人大的统一布署和安排,先后与相关职能部门、顾问单位、执法单位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分别到阳泉市城区兴隆街社区、开发区龙鼎国际酒店、富百家购物广场、金地商城、夏威夷酒店、盂县五交化、盂县坤宁煤业、鹏飞箱包厂、丽昌有色金属制造公司、盂县梁家寨乡猫铺村等地开展了法律援助、立法调研、送法下乡等一系列人大代表进站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在企业,我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对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方位了解,在劳动用工、企业发展、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在乡镇,我为农村干部清理整治农村经济合同进行法律培训讲座,和农村干部面对面沟通交流,积极化解合同纠纷,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尽到了一名人大代表的责任与担当。在监狱,我们每月定期为服刑人员及服刑人员家属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消除他们的顾虑,疏导他们的心理,与阳泉一监携手探索,共同帮助服刑人员早日回归社会。
今后,我会一如继往地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好事,办实事,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同时我将继续不断强化代表与联络站活动意识,提升代表责任能力,创造代表责任成果,使代表联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以实际行动为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