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建华,副主任申济、郑清明、孔禄泉、张俊堂,秘书长李昱平及委员共30人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建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东旭列席会议。
任建华主持预备会议。孔禄泉、张俊堂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山西省全民健身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阳泉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阳泉市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暨市本级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2022年市本级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并审议了《阳泉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及其起草情况和审议意见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接受辞职及人事任免议案。被提请任命人员作供职发言。任建华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前,召开主任(扩大)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决定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体育局等单位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及部分市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