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旭明,副主任张宝明、申济、郑清明、孔禄泉,秘书长赵文骥及委员共32人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建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东旭列席会议。
王旭明主持预备会议并讲话。申济、张宝明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全市政府债务情况、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阳泉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办法(草案)》。听取审议关于2021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议案,并作出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调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阳泉市城市绿化条例》《阳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听取审议关于《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起草情况说明及其审议意见、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王旭明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之后,举行了题为《如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专题讲座。
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科技局、工信局(国资委)、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体育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数据局、城镇工业联社等单位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