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五楼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实际到会29人,张卫珂、吴文静、刘丙强、刘志勇、杨栋善、刘建平因事请假。
8:55,王旭明主任主持召开预备会议并讲话。对会议议程草案作说明,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该会议议程草案。
9:00,郑清明副主任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旭明传达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要求。听取市发改委主任石峥受市政府委托作关于全市粮食安全工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秘书长赵文骥受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托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并经联组会议审议表决通过该报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建文受代市长刘文华委托提请人事任免议案,市人社局局长孙毅作相关说明;市人民检察院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曹志勇受检察长王廉允委托提请人事任免议案并作相关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宝明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提请关于接受王廉允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议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议案并作相关说明。被提请任命的张世荣、米炳生、李姝芳等先后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
10:00,召开分组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粮食安全工作的报告、关于召开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人事任免议案及接受辞职议案。
10:10,孔禄泉副主任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市政府关于全市粮食安全工作的报告》《关于召开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免去吴奇胜的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张世荣为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免去靳润喜的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米炳生为市公安局局长。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廉允辞去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免去张慧清的阳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任命李姝芳为阳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宝明受主任会议委托提请决定张世荣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议案,经联组审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张世荣代理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草案)。
王旭明主任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建文,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