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至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五楼会议室举行,会期一天半。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实际到会32人,张永忠、赵素卿、刘志勇因事请假。
23日上午9:00,王旭明主任主持召开预备会议。对会议议程草案作说明,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该会议议程草案。
9:20,申济副主任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建文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宝明受主任会议委托,提请人事任免议案并作相关说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建文受代市长刘文华委托提请人事任免议案,市人社局局长孙毅作相关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东旭提请人事任免议案并作相关说明。被提请任命的王和平、王刚、巨建军、郗文保、郭爱聪、王吉魁、刘铁牛、黄计生、贾志强、张艳、姚晓东等先后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部分人员作供职发言;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委员(主任)吕志坚作关于《阳泉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水利局党组书记王吉魁受市政府委托作关于《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市人大农村委主任委员邓宝柱作关于《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巨建军受市政府委托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巨建军受市政府委托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市政府秘书长张俊堂受市政府委托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委员(主任)吕志坚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禄泉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赵文骥受主任会议委托提请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议案。
下午3:00,召开分组会议。审议《阳泉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办法(草案)》及其审议结果的报告、《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及其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修改<阳泉市城市绿化条例><阳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全市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议案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4:15,张宝明副主任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阳泉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办法(草案)》《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阳泉市城市绿化条例><阳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调整阳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免去王和平的阳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王刚的阳泉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室副主任职务;任命王和平为阳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刚为阳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免去任晓华的阳泉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巨建军的阳泉市审计局局长职务、郗文保的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郭爱聪的阳泉市水利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巨建军为阳泉市财政局局长、郗文保为阳泉市审计局局长、郭爱聪为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吉魁为阳泉市水利局局长。免去贾志强的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闫永明的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张艳的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周晓峰、冯华锐的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刘铁牛、黄计生、姚晓东为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贾志强为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张艳为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
王旭明主任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24日上午9:30,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蔡汾湘应邀作题为《如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专题讲座。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建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东旭,市监委、市检察院、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国资委)、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体育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数据局、城镇工业联社等单位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