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结合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就阳泉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如下具体任务:
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9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持市人大常委会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6次。
牵头单位:办公室、调查研究室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严格落实立法公开、立法论证、立法评估、立法听证等立法工作规定,充分发挥立法研究咨询基地、立法咨询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推动阳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牵头单位:法制委员会
(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线索清零”、“积案清零”专项行动,督促法检机关完善依法提前介入机制,推进落实重大案件会商评查制度,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和重点领域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村扫黑除恶力度。
牵头单位: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四)推动各单位把宪法学习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实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二、其他要求
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真正牵起头来,把工作抓紧、抓实,同时要注意收集、整理法治建设工作的资料,建立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