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5日至2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10月25日上午8时30分,首先举行了预备会议,孙水生主任主持了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了会议议程。 预备会议后,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吴学斌副主任主持了会议。会上,市林业局局长连海峰受市政府委托作关于林业六大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市环保局局长王良义受市政府委托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广播电视局局长李有庆受市政府委托作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马爱民受市政府委托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荆东生受主任会议委托作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及相关制度起草情况的说明、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第一次全体会议之后,常委会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林业六大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 10月25日下午3时,常委会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10月26日上午8时30分,常委会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及相关制度(草案)、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常委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段存寿副主任主持了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林业六大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关于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关于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意见、代表接待日制度;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会上,孙水生主任就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作了讲话, 第二次全体会议之后,举行常委会组成人员第四次法律培训会议,吴丽萍副主任主持了会议。会上,刘春玲、郭怀寿、杨全生委员作了辅导讲话。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实际到会31人。张清副主任,李润怀、李继红、杨日祥、赵远长、靳培宏委员因事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王旭明,市政协副主席马文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仲马,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局、环保局、林业局、广播电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农业局、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市编办的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办事机构负责人、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列席了本次会议。王晓华、王振生等8名市人大代表旁听了会议。
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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